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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海南中考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申请指南及流程详解如下:
一、免考申请条件
1. 学生患有疾病,不能参加体育考试,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。
2. 学生因残疾等原因,不能参加体育考试,需提供残疾证明。
3. 学生因特殊情况,不能参加体育考试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、缓考申请条件
1. 学生因伤病等原因,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,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诊断证明。
2. 学生因家庭原因、学校原因等特殊情况,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 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免考或缓考申请。
2.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。
3.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学校将通知学生。
4. 学生根据学校通知,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或缓考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 免考申请材料:
(1)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;
(2)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;
(3)残疾证明(如有);
(4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2. 缓考申请材料:
(1)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;
(2)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诊断证明;
(3)其他举报 -
(一)免考
1.免考对象: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(有残疾证)或因严重伤、病不能参加体育科目考试的考生。
2.免考程序:考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(考生和家长签名),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。残疾学生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伤、病学生需提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。书面申请经学校初审(负责人签署意见)并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,报市县中招办核准。有关佐证材料装入考生中考档案袋备查。
3.成绩计算:准予免考的考生体育科目成绩按C等的下限即36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。
(二)缓考
1.缓考对象:对考前突发伤、病(含女生生理期)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。
2.缓考程序:考前突发伤、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由考生申请,报学校和当地主考,经在场医生核准,当地主考签字同意后准予缓考。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学生,经考场主考会同在场裁判等考务人员批准并报市县中招办备案,准予缓考。
3.缓考时间:原则上安排在必考或选考项目结束后一周进行相应项目缓考。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县中招办另行通知。
4.成绩计算:
(1)对正常参加缓考的考生,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,则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。
(2)对缓考时仍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:如考生此前未参加任何项目考试,且符合免考伤、病条件,可按免考程序和成绩计算方法处理,如不符合免考条件,则其体育成绩按免考得分(36分)的50%即18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;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且有成绩,则按其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办理,符合免考伤、病条件的,履行免考程序后,未考项目可按项目满分的60%即18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,不符合免考条件的,未考项目计为零分。
(3)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。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,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,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。
5.其他规定:无故缺席或已参加考试但无故中途退场的考生不再给予考试机会。申请缓考的考生不允许更改选考项目。考生在进入现场测试场地并检录后,如在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,可以申请缓考,否则不得申请缓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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